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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ne 26

    路上偶遇

    Lily是我在洛杉矶认识的第一个人。出来乍到坐错了地铁,乘警让她带我去hollywood.她是从哥伦比亚来这里读书的女孩,娇小漂亮,脸是纯粹拉丁美女的脸,但皮肤白,身上有肉,穿件露脐装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肉有点颤悠悠的,像个肚皮舞娘。她英语口音很重,说的话有三分之一我都听不懂--通常是比较重要的那三分之一。所以我至今也没搞清楚她学什么,在哪个学校。不过最让我感动的是,我到洛杉矶的第三天,居然又在地铁上碰到了她,而她张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自从到美国以来,这还是第一个外国人能这么清楚地叫出我的名字的。何况我和她只是陌路相逢,我想即使是中国人,也不见得隔了几天之后还能记住你在地铁上偶尔碰到的一个人的名字吧。所以我也没有忘记她的名字,当然也是因为她的名字实在简单的缘故。
     
    还有另外能记得我名字的朋友,是三个在洛杉矶青年旅馆里和我同住一屋的韩国人。我住的是一间男女混住的宿舍,一间屋住8个人,条件差,但感觉非常好。墙和地板都没装修,上下铺,天花板上有个吊扇,地上有个大风扇。屋里特别乱,地上堆着衣服,包,酒瓶子,小说,扑克牌,好多估计是以前住的人留下来的。不过这样的屋子,感觉特别像大学宿舍,真实又亲切。早饭是旅馆免费提供的pancake--但是需要自己做。于是每天早上一堆人在厨房的灶台前热火朝天的烙饼,我也终于知道了原来pancake就是我们成都的蛋烘糕。
     
    跑题了,回过头来说那三个韩国人,一男两女,在加拿大读语言学校,暑假到加州来旅行,还会继续去墨西哥。三个人的名字我都记不清了,反正读音音调和韩剧里面韩国人的名字是一样的。那个男生就是典型韩国男人长相,大脸小眼睛,看熟了还不错。两个女孩则颠覆了我那韩国人都是大饼脸的认识。两人都是尖下巴大眼睛白皮肤的美女,头发在脑后扎个发髻,瘦瘦的像芭蕾舞者。他们之所以能牢牢记住我的名字,据说是韩国有一部喜剧片里的一个演员在做某个搞笑动作的时候就会发出类似的音,搞得我很是郁闷。虽说是长途旅行,但那两个女孩还是不怕苦不怕累的携带了各色衣服及配饰,卷发棒直发夹,化妆的瓶瓶罐罐。有天早上我亲眼看到其中一个女孩在镜子前为了一顶帽子在头上究竟应该左偏10度还是右偏10度足足折腾了10分钟。而相比之下我匆匆出门连梳子都忘了带,每天早上只能用手拢拢自己风中凌乱的发型。总之和她们在一起,我觉得自己顿时变成了一孙二娘型的人物,害得我那几天拼命的有想买超女人味衣服首饰的冲动。去环球影城的鬼屋,美女之一把我的手拽的超级紧,于是本来也很害怕的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义务英雄护美,看来美女的魅力确实不一般。
     
    另外一个在哪里认识的好玩的朋友是mido。沙特阿拉伯人,在美国读大学,和我一样,放假就买了张票过来旅行,毫无计划。话说他的真名叫莫罕默德某某,可惜我一直都记不住。他读的沙特阿拉伯的发音和我很不一样,导致我一开始根本不知道他是哪里来的,又不好意思要求他详细的描述他的国家在哪个地方。最后才恍然大悟知道原来是沙特阿拉伯。自从知道以后我就喜欢缠着问他他们国家的男人是不是可以娶好多个老婆,他很诚恳地告诉我说,没有好多,只能娶四个。在洛杉矶的第二天,我们从环球影城回来,经过一家乐器店他突然提出要进去逛逛。进去后就拿了把吉他坐下来弹给我听。弹的都是beatles和pink floyd的老歌。技术一般但很有感觉。我对阿拉伯人的固有印象在那一瞬间被全盘推翻了。对他还有一件印象深刻的事就是去店里买水,他推荐了一种水给我,说是特别好喝,还很大方的说他付钱,这样就算不好喝我也没损失。我本来还挺不好意思接受了这个offer,不过喝完第一口以后这不好意思的情绪就不翼而飞了。那瓶水,我无法形容它那神奇的味道,只能说我在气候干燥的加州足足用了三天才把它喝完。
     
    另外还有一对英国来的姐弟,两人都在布里斯托上大学。弟弟长的特别帅,卷卷的金发披在肩上,很英国很古典。我一直叫那种发型天使头,这个弟弟就是我见过的少有的梳天使头就很像天使的人,连眼神都很纯真,人也很乖。每次晚上回来都是强势的姐姐自己用电脑看电影,他就躺在床上默默地无奈的用ipod听歌。一天晚上我们打算打牌,沙特人教我们玩poker,但是没有筹码。只见这姐弟俩大为兴奋的说我们有我们有,然后就从钱包里开始掏1分钱的硬币,一边掏一边抱怨这硬币根本用不出去。只见他们两人争先恐后的从钱包里掏啊掏啊,那表情就像是急于摆脱什么诅咒一样。最后由于我们太笨,poker没打成,但屋里的地上多了一大堆硬币,直到我走的那天,这堆硬币还默默地躺在屋子的某个角落里,不知道旅馆的工作人员会不会把它当作小费。打poker不成,姐弟俩教了我们打了一种十分幼稚的类似于接龙的牌,但是比起接龙来更不用动脑,主要是比谁的手快,使打牌成为了名副其实的体育运动,这让我们亚洲人又有机会好好的鄙视了西方人一把。
     
    在旧金山的青年旅馆是女生房间,干净整洁很多,但是屋里有一个我一直只闻其声未见其人的神秘女子,常自己睡上半夜场然后放自己男朋友进来睡下半夜场,导致我有了某天清晨醒来发现斜对面的床上睡了一个满身刺青的男人的奇妙经历。其实此女子的声我也就听过一次,是一天早上大家都在酣睡之际她的脑钟突然响了,响声长达十分钟左右。屋里所有的人都醒了就她还在呼呼大睡,最后睡她上面的人终于忍不住将其推醒,关了闹钟。只听她打了个电话告诉别人20分钟后见,然后继续睡,直到我走她也还在睡。我想她约会的人大概是周公了。此后,她就一直神出鬼没,导致我一直没有见到这样的神人的真面目。
     
    另外三个同住的加拿大女孩和我是同一天到的,但我们的作息却俨然不同。每天早上我出门时,她们还在睡觉(我出门也不早,10点半左右啦),每天晚上我睡下时,她们还没回来。后来她们告诉我,第一天晚上喝酒然后去union square看日出啦,第二天晚上喝酒然后去north beach看日出啦。由于在union square众多高楼的掩映下看日出似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我总结出了其实她们的中心活动就是喝酒。除了喝酒,就是购物。第一天我问她们干嘛去了,三个人特别兴奋的告诉我,shopping! 还特骄傲的说,我们可没有浪费一分一秒的时间!第二天看到她们进屋,我想我就不用问了,因为三个人拖了一个巨大无比的黑色垃圾袋气喘吁吁的走了进来,里面装满了shopping的战利品,一脸的神采飞扬。
     
    最后用一个印度女生来结尾。她不是那种典型的印度人长相,脸有点肉肉的,笑容开朗热情,爱说话,语速极快,但英语发音很好,有时候热情的有点过头,让人想到街道办事处的热心大妈。她让我刮目相看是在我走之前的那天晚上,三个加拿大女孩破天荒12点多就回来睡了,但又睡不着,于是开始聊天。聊着聊着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讲起了自己的男朋友,抱怨她男朋友的size像middle finger,说“我们亚洲女孩从小就被教导是不能对这种事有感觉的,所以我也控制住自己不去想这件事,但还是忍不住去想。”我心想亚洲女孩应该也从小就被教导不会对相识两天的人大谈特谈自己的性经历吧,特别想告诉其他人我来自的亚洲和她的亚洲大概不是一个地方。在她滔滔不绝的讲解了一番各种有关事项之后,加拿大女孩之一总结兼安慰她道,size不重要,feeling才是最重要的。然后顿了一下,又加上一句,不过size也是不能不考虑的。这句总结语如同咒语一般,之后竟没有一个人再说话,大家都奇妙的陷入了沉默。早上三点我赶飞机,起床在朦胧的光下看到每个女孩都安静的睡着,突然有点舍不得离开。
    June 24

    一个人的洛杉矶

    没去洛杉矶之前在backpacker上看到有人说哪里很危险,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在外面逛云云,感到很是不屑,几乎可以想象出来那一群把大陆也称为危险地区的台湾女孩子娇滴滴地说“洛杉矶真的好可怕哦”的样子。不过去了洛杉矶以后,我发觉台湾同学在这点上倒并没有发挥他们一贯的夸张精神。洛杉矶虽然说不上危险,但似乎确实不是年轻单身女子出行的最佳目的地。
     
    这一点在我刚到洛杉矶的的时候就立马体会到了。到我订的青年旅馆需从union station 搭地铁去hollywood.地铁线路很奇怪,一条red line,一条purple line,有一大段都是重合的,只能从列车车头的显示牌上来分辨到底开过来的这趟车是属于哪条线路的。可惜在青年旅馆的说明上并没有提到这一点,因此当我看到站台上写着去hollywood的字样后便毫不犹豫的上了开过来的第一趟车。上车,坐定,我对面坐着一个大叔,很友好的对我笑了笑。作为从刚从ohio小城出来毫无戒心的我也自然报之一笑,于是便和大叔攀谈起来。大叔很热情地说他也去hollywood,还说可以为我指路,云云,总之得体的表现了洛杉矶人民的热情好客。此时我也从列车上画的路线图看出了原来这条线是有两趟车并行的,但因为做为本地人的要去好莱坞的大叔也搭这趟车,我想我应该没有搭错。可惜,很快这趟车就开上了另一条线路,大叔很兴高彩烈的告诉我我们坐错车了,然后更加热情地表示没有关系,他会负责带我去hollywood.此时,我已对此大叔感到了怀疑。终点站下车后,稍稍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坐回去到分叉的地方重新搭车,但见此大叔热情友好的微笑着一边对我说“没有关系,跟我走,”一边往地铁站外面走去。此时此刻我终于忍不住了愤愤地想妈的老子是从中国来的什么骗子没见过就你这两招还想唬我?于是我甩开大叔去问了乘警,乘警找了个也去hollywood的女孩带我走。只见大叔仍然锲而不舍的跟在我们身后说自己也要去好莱坞要和我们一起走,却在我们换上去好莱坞的车后神秘的消失了。当然我不能肯定的说此大叔就是坏人,但是他的所做所为只能表现出如果他不是另有用心的话就是有点弱智。
     
    这番经历奠定了此后我出行的基调:凡是我单独出行,一定会有人搭讪。有在大街上莫名其妙跟着我走说话的,有自称是为电影公司工作递名片的,有在餐馆里突然一屁股坐在对面开始自我介绍的,有在公车上非要挤到我旁边的位置聊天的,甚至还有我在车站等车的时候在我周围晃来晃去唱rap的。如果这些搭讪的人都是帅哥那么也就罢了,可惜多数都是相貌可疑的黑哥们,虽然我也不想搞种族歧视,但是黑人真的看起来就是更像坏人一些,特别是一头乱发满身刺青脸上吊环亮晶晶身上衣服脏兮兮的黑人。。。于是开始我还很礼貌的见人就微笑,后来就学会了戴个大墨镜面无表情急匆匆行走于人群中不管谁说什么都装听不到。
     
    可惜我还是低估了洛杉矶的黑哥们的能量。在这里的第三天,我搭公车从santa monica回市中心,正当我坐在车上昏昏欲睡之时,突然听到了有人唱rap,顿时精神一振四下寻觅是哪位乘客这么有劲儿大下午的还哼哼唧唧的呢,结果最终发现原来是司机正在训斥几个企图逃票的小孩。那骂人的话说得有节奏有韵律只能让我感叹这哥们要是出道了eminem就甭想混了同时也隐隐有了一丝不祥的预感。果然,凡是不祥的预感最后一定就会实现。这司机不仅说话很rap开车也很rap,只见他在大马路上连连来了几个飘移,立马让我觉得在环球影城坐的过山车都不算一回事了,也立马让一众乘客东到西歪抱怨不迭。此时此刻终于有一位乘客挺身而代表大众向司机发难,而司机则终于找到了发泄对象兴奋得又开始了rap并且连连大叫shut up最后干脆停车把此乘客赶下了车吓得一车老小噤若寒蝉。但这司机似乎还没发泄个够开始向坐在他身后的乘客抱怨,只见他不仅频频回头说话,双手还在空中挥舞,看得我心惊肉跳,从来没这么直接的体会到生命危险就在眼前,最后还没到站就直接下了车。
     
    当然,并不是说洛杉矶就处处充满危险分子。很有可能是因为我住在充斥着各色人等的好莱坞才让我的生活这么丰富多彩。在beverly hills和santa monica基本上就没有什么主动搭讪的黑哥们,让我可以舒舒服服的躺在海滩边睡大觉。即使是和我搭讪的黑哥们,其实大多数也确实是很友好。假如你喜欢喝酒混夜店再来个几夜情那么这些黑哥们一定是最佳拍档会让你的洛杉矶之旅充满情趣(有一位黑哥们就问我了“喝酒不?抽烟不?去夜店不?”当我告诉他我不喝酒不抽烟每天九点钟就上床了的时候他立马吃惊失望觉得我过着非人的生活)。只不过他们实在不是我的cup of tea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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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7海边
    santa monica 的海边,是我在洛杉矶最美好的回忆。记得在中学的时候,非常喜欢savage garden的歌,尤其是他们的一首santa monica,让我在那时就决定以后一定要去这个地方看一看。现在我的愿望终于实现了,但是好像也不是那么的快乐。我发现我以前的大部分愿望最终都能实现,但是实现的同时它们并没有给我带来预期中那样大的欢喜——跑题了,总结一句,生活就像a片,看的人觉得爽,做的人却未必。
     
     
    June 02

    旅行:方式及意义

    请原谅这个貌似学术貌似高深的题目,主要是因为我最近被论文淹没,大脑处于麻痹状态,恨不能写个便条都要theoritical based. 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我决定在写论文一个字都挤不出来了的时候随便写点其他的什么把我的大脑从半僵化状态中拯救出来。所以下面的东西可能会语无伦次毫无逻辑因为你总不能期待一个右手中风的人写出一笔簪花小楷来,那么大脑麻痹的人自然也写不出锦绣美文(当然实际上对于我来说,大脑最灵活的时候也写不出来)。
     
    为什么要选这个题目来写(来刺激我的大脑),是因为快要放假了,有时间出去了,而我在Athens小镇上待得已经是百无聊赖奄奄一息到了如果再继续在这里进行着周而复始的从图书馆到scripps到家的生活就会酿成惨剧的地步。因此,作为一个无钱无工作无身份的三无人员,我还是秉着佛家“放下”的精神开始策划暑期旅行。另一个原因是总得在回中国之前把美国逛逛,不然回去当别人问“你去了美国什么地方啊?”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去了沃尔玛,而当别人说“哇美国肯定很先进很现代化很漂亮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待的地方是乡下大农村,那可是多么郁闷的一件事啊。

    目前计划的目的地是美西一带,时间是最近,鉴于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去过,估计会是一个人去。打算从明天开始找资料。

    在这里总算可以引入正题,我认为最好的旅行方式就是一个人,最多两个人。一大帮子人只适合短途旅游或者组团旅游,要是一堆人来个长途长时间自助游,就我的经验看绝对是一场灾难。旅行中一多半的时间都会花在诸如去这里还是去那里/先去这里还是后去这里/住公路左边的酒店还是右边的酒店/吃鸡还是吃鸭/男生在公车的左边嘘嘘还是女生在公车的左边嘘嘘等等一系列问题。而且最后总有人不满意,不满足,被忽视,或者自认为被忽视。一个人走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此外,还可以听到别人说诸如“哇,你一个人出来旅行耶,你好厉害哦”(请自行用台湾小女生腔读)之类的话。当然,也可能会有人说诸如“碰到什么了会一个人出来?一个人会不会太闷”甚至“我也是想出来散散心。。。生活啊。。。在这个世界上我无处安放。。。唉。。。还好碰到了你。。。不如我们一起。。。”(请自行用装成天涯浪子的猥琐男的口气读)。所以两个人也不错。另一个人应该是很好的朋友,说到最好的朋友我就直接引申为男朋友/女朋友/老公/老婆。当然前提是你旅行的目的不是为了勾搭帅哥美女或者吸引猥琐男饥渴女夜夜ons,你和那个他/她不是跟琼瑶剧里面似的性情脾气爱好全部背道而驰三天一大吵五天一小吵还自命为不是冤家不聚头。和男朋友/女朋友/老公/老婆一起旅游的好处是有时候两个人等于一个人(在夜里/在床上),没领证的可以借此机会考察一下对方(参看钱钟书的围城),领了证的可以回去给证书烫个金,或者直接去领绿色封面的那个证(听说现在也改成红色了,不清楚)。

    接着把题目规定的范围讲完。旅行的意义貌似很多人讨论过,毕竟前些年那首同名歌红极一时,虽然我目前就记得歌中提到了美景和美女。我也看过很多人写的旅行的意义,例如寻找自我/释放心情/开阔眼界/陶冶情操/增长见识,等等等等。不过我认为这些统统都是扯淡。旅行的意义就是让你快乐。我现在在写论文,这也可以让我寻找自我(我确实不适合搞学术以及任何正儿八经的要板着脸说出来的东西)/释放心情(每次写起论文来我就啥心情都没有了被释放光了)/开阔眼界(我看了从97年到07年纽约时报泰晤士报人民日报上关于全球变暖的报道,真够他妈的开阔的)/陶冶情操(深刻认识到了保护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是多么重要)增长见识(把以前从来没弄明白的一堆theories都暂时性的弄明白了)。而且写论文还可以让我拿到硕士学位,我想还没有什么旅行能让人拿个学位吧,除非是社会大学的学位。可惜写论文这样的有意义,我还是非常非常的不快乐。虽然有开阔眼界增长见识陶冶情操等等一堆好处,但是我的大脑却麻痹了智商也降低了。因此我觉得旅行的意义就是要让人快乐。人人有不同的旅行,有的人去看名山大川吸取天地之气,有的人去访古求贤探寻历史文化,有的人去登山暴走自虐自杀,有的人去名店shopping夜夜笙歌,甚至有的人到了旅游景点直接钻进宾馆打麻将斗地主,我觉得都挺好。其实说到底了旅行根本就没什么意义,想去就去了,总是一帮人把它想得太复杂。这点倒是和论文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写了,继续写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