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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15

    终于正常了

    自从重装电脑以后就一直不正常的msn和hotmail和space在今天电脑突然抽风之后终于正常了,真是太神奇了。
    December 10

    帮爷爷整理了一下别人给他的来信,才觉得我们现在这一代靠手机e-mailIM联系的方式实在太过单薄而失去了回忆的价值。就好像我从来不看我以前写过的博客到是拿着小时候被老师逼着写下的一本本日记周记爱不释手一样。一封信哪怕只有薄薄一页拿在手里也是有分量的。哪怕想毁掉一封信,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或者放火上烧了,或者撕成碎片,总要费一番力气。e-mail就不同,轻轻点下鼠标就可删除,干净的好像它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高中和大一的时候也还写信,那个时候电话网络已经流行,不过写信的感觉更加与众不同。在文具店里精心挑选了信纸,每次写信前总要预留出至少一个小时的空闲,还没下笔就觉得心中有千言万语要奔腾而出。有好多漂亮的信纸买来了又舍不得用,给不同的人还要挑不同的纸,有时候还别出心裁的在信里附加小纸条、卡片,甚至树叶、花瓣(现在想起来实在有点傻。。。)。可是我写了信常常忘了寄出去,好像每次写好信,话都说完了,别人也听到了一样,一封信放抽屉里可以放好久,直到终于有一天自己忍无可忍觉得不能再拖了,才下定决心去邮局。信上说的话其实早就在电话里或者见面时说过的,可是这毕竟是一封信,是花了一个小时在精挑细选的信纸上写出来,贴上5角钱的邮票走十分钟去邮局寄出去,坐了大车小车自行车,经过我的手邮局工作人员的手传达室大爷的手才到另一个人手上的。信里说的什么也因此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信本身。
     
    关于信还是颇有一些有趣的回忆的。我和几个朋友曾经偷看过中学时年级大帅哥的信,似乎是某个喜欢他的小女生写的,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把这封信销毁了。在那时候的某某中学生读物上看到有外国人找中国笔友的,于是我就写了一封过去。估计我那用文曲星生拼硬凑的英文让该可怜的外国人彻底晕了,于是只给我寄了一张国外某球星的卡片过来,那张卡片随即就被班上的男生抢走了。高三的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帮班上的几个女生写情书,写不出来就开始抄歌词和诗歌,最让我纳闷的就是不知道她们的男朋友看了这样的信会不会大吐酸水。我也看过朋友的男朋友写给她的信,一边看还一边帮她分析,可惜的是她总是挡住关键段落不容我染指。
     
    那时候我写信可以一口气写满4、5张纸呢,而现在写e-mail要是能写上十几句话,就大为满足了。我现在不寄信,收到的信都是账单和广告,更是好久没有看过信纸这玩意儿了,看到爷爷那一叠叠的信,才突然觉得那么羡慕。